石房中支发〔2016〕22号
关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改选的请示
市直机关工委:
我中心党支部于2013年7月换届改选,现已到届。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推行“公推直选”工作的意见要求,经中心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心党组同意,制定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实施方案》,现随文呈报,请予审阅。
中共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
2016年9月2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
换届改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推行“公推直选”工作的意见》(石机工委[2009]22号)精神要求,现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改选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通过换届改选实施“公推直选”工作,激发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热情,进一步提高中心全体党员和群众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公认度,增强中心党支部的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
二、 工作内容
一是实行公推:即采取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二是实行直选:即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三、委员职数、任职条件
(一)委员职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
会由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
(二)任职条件: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由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感、责任感,热爱党务工作,工作实绩明显;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公道正派,团结和服务党员群众意识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胜任基层党的工作,能较好的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党支部书记由中心党组成员兼任。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换届改选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
组长:梁庆 副组长:向晓静
组员:樊莉、赵玉龙
(二)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向晓静
组员:樊莉、赵玉龙、孙文才
五、实施步骤
换届改选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制定实施方案阶段(9月1日-5日)
1.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部署党支部换届有关事宜;
2.成立换届改选工作领导小组(选举委员会),研究制定支部换届改选实施方案;
3.向市直机关工委上报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
(二)民主推荐阶段(9月5日-10日)
1.召开民主推荐会公推候选人。由中心换届改选领导小组宣布选举规则、程序,确认应到、实到党员及群众人数;符合推荐大会召开条件后(召开推荐大会时,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群众代表人数原则上掌握在党员总数的20%;选举委员会应提供符合党龄要求的、具有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由中心换届改选工作办公室发出候选人推荐表,组织领导、党员及党外群众推荐(分别制作领导推荐、党员推荐、党外群众推荐三类表);推荐结束后,公布推荐票数情况。选举委员会根据被推荐人得票情况,综合考虑工作需要,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多于应选名额40%比例规定,初步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后,再从中等额推荐产生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员须得实到会党员推荐票三分之一以上,否则不能定为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把党外群众推荐得票情况作为衡量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员的重要依据。
2.审查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公开推荐结果产生后,选举委员会根据民主推荐得票总数的多少,按照党支部委员5人,差额不低于20%的比例依次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是组织关系、任职条件等,公布委员初步候选人名单。而后报上级市直机关工委。
(三)公示人选阶段(9月11日-15日)
市直机关工委接到我中心《关于上报中共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公推直选”换届公推委员会候选人结果的报告》后,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等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并作出批复(《关于中共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公推直选”换届公推委员会候选人结果的报告的批复》)。中心党支部接到批复后,将候选人名单在中心公示5天。
(四)直接选举,报请选举结果审批阶段(9月16日-25日)
公示结束后,选委会立即做好选举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党员大会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到会才能进行。党员大会须邀请全体群众代表列席。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步实施,即采用“两轮选”的办法,先在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可以另选他人,然后在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不得再另选他人。选举当场计票并公布计票结果,并将选举结果按相关程序报上级市直机关工委批准。
六、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按中心党组的要求和选举办法,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纪律,强化监督。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党内相关规定,积极支持选举,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三)圆满换届,认真总结。认真总结党支部选举工作,将选举情况上报市直机关工委。
中共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
2016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