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房中支发〔2016〕21号
关于申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报告
市直机关工委:
我中心于2012年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几年来,在市直机关工委大力指导和帮助下,我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按照文明单位标准和要求,以“创文明单位,树良好形象”为主题,不断拓宽创建领域,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落实到住房公积金工作各个环节,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有力促进了住房公积金整体工作全面发展,为建设“美丽石嘴山”作出了应有贡献。
按照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过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现已达到了自治区文明单位的标准和要求,特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
特此报告。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
2016年8月22日
送:中心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