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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17年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石嘴山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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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管理部:

现将《2017年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17年3月28日


2017年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

根据中宣部和自治区党委及市委的安排部署,现就2017年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转型发展走新路、全面振兴创新业、决胜全面小康而不懈奋斗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学习内容

(一)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把讲话学习同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素质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荐学习书目如下: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学习版社、人民出版社)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

3.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

4.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学习资料

5.《学习活页文选》(《党建》杂志社)

(二)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推荐学习资料如下:

1.《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哲学论述摘编》(中央编译出版社)

2.《(资本论)简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学习出版社)

4.《21世纪资本论》(中信出版社)

5.《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胡锦涛文选》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三)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史国史世界史,深入了解世情国情区情。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做好领导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新知识,不断提高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推荐学习资料如下: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4.《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简明读本》(学习出版社)

6.《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党建读物出版社)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出版社)

8.《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人民出版社)

9.《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民出版社)

10.《新科技知识干部读本分(科学普及出版社)

11.《一带一路热点问答》(学习出版社)

12.《大数据时代》(浙江人民出版社)

(四)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和自治区“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我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两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信心。推荐学习资料如下:

1.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

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2 01 7年)》

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

5.《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宁党办[2016]7号)

6.《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7.《宁夏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

8.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

9.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

10.《石嘴山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三、学习要求

1.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切实负起对中心组学习的主体责任,对中心组学习的领导责任。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紧密配合,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中心组名单如下:

组长:梁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向晓静(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王敏 中心副主任)

赵玉龙(中心党组成员、平罗管理部主任)

学习秘书:邱兵(办公室副主任)

2.规范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学习考勤、集体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带头讲学、述学述评、通报考核、成果转化等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党组)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96学时。党组书记全年参加学习不少于8次,其他成员全年不少于10次。

3.创新学习形式。坚持集体研讨与重点发言相结合,坚持自主学习与开门学习相结合,坚持领导领学与专家讲学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采取集体学习(扩大)会、交流研讨会、主题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全员式、互动式、研究式、共享式学习。集体交流研讨次数应占全年集中学习次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听党课讲座、带头调研、带头撰写理论调研文章,每年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撰写并在党报常刊发表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至少1篇,每年到基层作宣讲、上讲台不少于2次。

4.进一步严格督查考核。要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纳入中心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效能目标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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