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加强廉洁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承诺:
一、勤于学习,廉洁自律。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等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
二、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
三、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的事情;
四、不迟到、早退、不串岗,不擅离工作岗位,有事请假,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和分管工作;
五、不故意刁难办事人员,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种娱乐活动和宴请;
六、不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生日寿宴;
七、不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八、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吸毒;
九、不组织、不策划、不参加、不介入打架、寻滋挑衅、聚众闹事、敲诈勒索等违法乱纪活动;
十、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娱乐、健身活动;
十一、不违反规定在节假日期间公车私驾、私用;
十二、不铺张浪费,未经批准不搞茶话会、联欢(谊)会和庆典活动;
十三、不超标准接待,严格遵循公务接待制度,杜绝同城吃请;
十四、不做其他违反社会治安相关规定和有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形象的事情。
承诺人:叶金霞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