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加强廉洁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勤于学习,廉洁自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时刻牢记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
二、认真履职,真抓实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身作则带好队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精力和心思集中到推动我市公积金事业发展上。
三、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了解基层职工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需,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新需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遵守纪律,抓好落实。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带头树立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树立标杆,为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本人保证坚决按照以上承诺执行,决不违反,并主动接受职工的监督。
承诺人:梁庆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