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管理部:
按照自治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住建系统开展“拥抱新时代说句心里话”—我为住建献一策活动的通知》(宁建办发〔2018〕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作风、行风建设,以此来进一步带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决定开展“我为住建献一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我为住建献一策”活动,问计于民、问智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献计献策,进一步在广大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中树立住建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建言献策对象及内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服务对象;住房公积金各缴存企业及有关部门、学校、社区等。
建言献策征求意见不限文字篇幅和格式内容,大到涉及住建事业转型发展、行业发展、民生保障,小到柴米油盐、卫生保洁、用气用水等均可。
三、活动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3月5日结束。
四、活动形式
1.核算监审科在中心门户网站设置“我为住建献一策”专栏,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对住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2.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含外聘人员)人人参与,填写我为住建献一策”登记表,积极建言献策。
3.各管理部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积极动员办事群众填写“我为住建献一策”登记表。
4.各科室、管理部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放和填写“我为住建献一策”登记表不少于10份。
各科室、管理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动员,切实把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缴存企业、社会群众调动起来,激发他们关心关注住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建言献策,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意见建议或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好点子、好措施,以涓涓细流,汇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五、活动要求
1.中心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脑筋、想办法、出点子,大力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切实发挥主人翁作用,为住建工作积极献计献策。
2.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将本科室、管理部干部职工的献策以及服务对象、缴存企业等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会同征求到的意见表于3月5日下午18:00前报办公室。
3.办公室对各科室报送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属于我中心的,建立台账进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属于其它住建系统其它部门的,及时转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对于有价值、有深度、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对提出优秀建议的干部职工,在效能目标考核中及评先评优中及时予以重点考虑。
附件:“我为住建献一策”征集表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