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管理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树立服务文明、群众满意的良好形象,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8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86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工作透明度,全面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更好更快地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落实规定动作,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
各科室拟制公文(含信息,下同)时,必须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并明确界定该文件的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等,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各科室拟制的公文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中心办公室审查。向市人民政府报请的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必须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对中心印发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政策性文件,在正式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
(二)加快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逐步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中心出台或牵头起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点规划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要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和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逐步探索建立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对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民生议题,相关责任科室在提交议题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的意见,随议题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经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和采纳情况说明。修订完善中心会议制度,根据需求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方面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政策通过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确保决策全过程公开。
三、政务公开内容
(一)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开我中心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让公众了解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监督内容执行情况,评价执行效果。
责任领导:王敏
责任科室:归集执法科
(二)认真做好公积金业务公开
及时出台和在石嘴山网、中心门户网站、石嘴山日报上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简报信息、法规文件、业务指南、办事流程、相关制度、政策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对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责任领导:向晓静、王敏
责任科室:归集执法科、贷款管理科、办公室、核算科
(三)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内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同时,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将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送至全市及全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
责任领导:王敏
责任科室:归集执法科
(四)认真做好预决算公开
及时在石嘴山网、中心门户网站、财政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同一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中心的预决算,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责任领导: 向晓静
责任科室:核算监审科、办公室
(五)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公开
政策出台后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通过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责任领导:王敏
责任科室:归集执法科、贷款管理科
(六)认真做好强化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社会关切
对涉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
责任领导:向晓静
责任科室:办公室、核算监审科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公开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中心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公开,应主动公开但作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主动公开。
2.强化考核监督。进一步修订完善《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对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流程、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提出可量化、能核查、易监督的标准化要求,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等,将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抓好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政务公开人员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举办的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培养政务公开方面的专门人才,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