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管理部:
为了加大宣传,拓展与缴存单位交流沟通,各管理部应建立“公积金微信群”,现将《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群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群管理办法》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3日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群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公积金微信在对外政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微信群的建立和信息发布,树立良好的公积金单位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微信群建立
由管理部直接建立,管理部各业务人员应全部进群,积极邀请单位协管员入群。
二、进群
1.微信群只允许各单位会计、出纳或主管公积金业务人员加入,其他人员勿加入。
2.为了确保交流畅通,群成员一律实名制。群昵称统为“单位+姓名”,如:“公积金张欣”
三、信息发布
各微信群中只能发布公积金相关新闻、政策;积极推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软件服务等多种服务平台。严禁发布反党反政府负面信息及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严禁发布任何商业广告。
四、管理规则
微信群由各管理部指定一人管理,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等。管理员每日应对进群成员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回复群成员的提问。对不应加入人员、发布负面新闻、散布广告者应及时制止或清退出群。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