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按照《关于报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石财发〔2016〕165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对2012年至2016年1-6月期间的公务接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车管理、会议费、津补贴发放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车管理、会议费、津补贴发放等制度,无违规问题,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
我中心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石嘴山市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行为,公务接待费用显著下降,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标准、超陪餐人数、同城接待、相互宴请等用公款大吃大喝问题。
(二)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制度执行情况
国内差旅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按照我市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在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和考察交流等出差期间,按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差旅费,没有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借学习培-训、学术交流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2015年差旅费支出金额较大主要是中心组织人员到区内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软件公司考察软件和参加建设部组织的培训。2016差旅费支出金额较大主要是参加由自治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到浙江大学开展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培训。我中心无因公临时出国(境)情况。
(三)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我中心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按标准配备使用公车。健全和完善了中心公车管理制度,加强了公车管理,车辆运行费用逐年下降,无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现象。
(四)党政机关会议、活动执行情况
严格落实我市有关会议、活动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经费严格控制在标准和预算范围内,无超标准、范围问题。
(五)津补贴发放制度执行情况
我中心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无私设“小金库”现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津补贴和福利发放规定,发放的津补贴和福利均在财政局和人社局核定的范围内,无违规问题。
二、整改措施
虽然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无违规问题,但在公务接待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不足。今后我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差旅费管理制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附件:2012年至2016年1-6月份相关经费用支出统计表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