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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石嘴山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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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城市的实施意见》、《石嘴山市依法治市工作平时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措施,使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依法治市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领导班子十分重视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展好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年初制定了《市住房公积金“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市检查1次;在中心2016年度年目标考核办法中,将将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科室绩效工资挂勾;上半年共撰写普法依法治市相关信息6篇。    

(二)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中心“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七五”普法日常工作;因中心人事变动,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由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中心党组把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纳入中心整体工作布局,为保证规划的全面落实,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并建立定期分析会议制度,保证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开展,上半年共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市工作1次。建立并完善了普法对象底册,确定一名普法依法治工作联络员加入石嘴山市普法依法治理QQ群,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同时在2016年预算编制中,也将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经费列入其中,上半年中心配置了电脑、投影仪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硬件设备,为职工征订了《宪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重点普法法律法规学习读本,确保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依法管理良好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在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和“我读宪法”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中心以2016年重点普法目录为重点,注重学习宣传推进法治石嘴山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深入学习宪法,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等建设行政执法相关法规,引导全体人员积极投身法治石嘴山建设具体实践,为建设法治石嘴山、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大力开展干部培训学习,扩大干部教育培训的覆盖面。一是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中心领导班子把干部学法、懂法、练好内功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初制定了《年度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2016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法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二是依托“宁夏干部网络教育在线”网上学习平台,狠抓法律知识的学习。要求参加在线学习人员自选学分30%要学习法律和法治课程。    

(四)加强学习,多渠道开展学法活动。上半年,中心以2016年度重点普法目录为重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和“我读宪法”活动;邀请市检察院毕怀安处长、崇源律师事务所石宏成律师就预防职务犯罪及公积金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了全市禁毒宣传进机关行活动;组织全体党员群众参加了“两学一做”知识测试;组织全体党员在网上参加《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考试,全部通过。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三、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及载体

(一)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进企业。根据全年确定的走访企业名单,主动上门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增强企业负责人法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进社会。结合12.4日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公积金新政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册,现场咨询服务300人次,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积极性,使“住房公积金,圆您住房梦”的理念深入人心。三是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进社区。结合创城的有关要求,拍摄了公积金公益广告,在和平广场和全市31个社区播放,既宣传了公积金的新政策,也满足了缴存职工了解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的需求,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利用重要节点和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月、宣传周以及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条例日等契机,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市公积金中心将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宣传活动,把“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推向高潮。    

(三)利用网络新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发挥“12329”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热线、短信、微信的作用,先后推出“公积金新政策宣传”、“优质服务项目介绍”、“个人贷款逾期提示”和“单位欠缴公积金提示”等温馨服务项目。上半年共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热线服务近1.7万人次,发送政策短信近90万条。      

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中心修订完善了《服务规范》、《服务大厅管理规定》、《工作人员考勤办法》、《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目标考核办法》等制度,对于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能和法制宣传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市公积金中心效能督查小组坚持每周一次开展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明察暗访制度实现了全覆盖。上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活动10余次,发现两起违反效能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当事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推动了中心对“庸、懒、散”的不良工作作风的治理。    

(三)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中心从2005年起,从工作需要出发,长期聘请1名律师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至今一直延续未曾中断,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保驾护航。中心所有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业务,中心起草的重要制度、规定,均需请律师现场参加,全程予以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四)落实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市公积金中心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上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及民生关注的热点信息,在各媒体发表新闻稿件50余篇。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按照“效率、效能、效果”的要求,畅通政民“绿色通道”,为群众更快地解决更多问题。上半以来,接受市民通过石嘴山网“人民议政”栏目方式咨询、投诉、建议200人次;处理电话投诉、咨询、建议有效件15人次;处理市长热线1人次。      

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

(一)行政决策指标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管委会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管委会的领导作用,管委会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审议通过了中心上报的《关于201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报告》、《关于在我市个体工商户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等重大事项,中心严格落实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按照管委会的要求、决议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住房公积金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邀请第五纪检组例会参加。    

(二)制度建设情况。一是重新制定了《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操作规范》和《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规范了工作人员操作行为;二是制定了《网站及微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管理部的工作职责,更好的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完善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通过“平时考核与季度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科部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操作行为。    

(三)开展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主体审查工作。认真清查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登记工作,排查主体性质和主体确认依据有无发生变化等情况,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主体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二是筛查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认真清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执法岗位人员持执法证情况,进一步排查中心有无不在职、不在编、不在岗工作人员等情况,经筛查,持证人员均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彻底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已下放取消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认真梳理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对照国家、自治区下放和取消行政职权事项,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住房公积金工作的行政处罚类、行政确认类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及备案等相应工作。在明确规定职权事项的同时,认真排查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有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明放暗不放、明放暗收、放责不放权”等现象,并将工作纳入权力清单管理,按照住房公积金工作程序和办理流程,制定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严格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彻底将排查衔接落实工作落到实处    

(五)政务服务便民。一是积极推行特色服务。先后推出了上门、延时、预约等特色服务,尤其是针对单位集中办理公积金贷款、患重大疾病、行动不便的职工积极推行预约服务,指派专人上门办理业务。上半年年共开展上门预约服务20余次,深受职工好评。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开展了党史大讲堂、服务礼仪培训等,进一步提高了全员综合素质;每季度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比技能、比服务、比业绩,积极引导职工当表率、争先进。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以培养和提高执法人员思想素质、法律素质以及解决问题能力为重点,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并达到了合格水平,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素质。二是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明确了执法职责、执法责任,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    

(七)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高度重视。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作为住房公积金行业,我们还认真组织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本行业、本系统依法治理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具体问题。领导带头积极参加宪法法律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专题法制讲座活动。二是加强管理。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年度普法考试,将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狠抓落实。开展了“法治石嘴山.宪法塞上行”主题活动,通过在狠抓“领导干部读宪法”、普法志愿者服务、法治文化月、开展媒体法治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环节,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大众化、社会化。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信息宣传橱窗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得到发挥。    

六、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的普法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制宣传教育载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二是行政执法工作还未全面铺开。目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已普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多数非公企业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了非公企业职工住房条件的改善。由于政府协调机制、资源共享平台不够完善,执法情况还很薄弱。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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