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权力事项总表
事项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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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项。行政处罚1项,其他类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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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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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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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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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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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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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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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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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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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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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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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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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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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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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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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罚
1.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罚事项办理流程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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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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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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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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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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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执法科
樊莉 温巧叶 电话:38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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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经督促,当事人拒不改正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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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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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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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执法科
樊莉 温巧叶 电话:3811985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电话:2688753
平罗管理部 刘旭 电话:6022162
惠农管理部 冯涛 电话:301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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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当保守有关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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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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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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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分管主任
王敏 电话:3811980
归集执法科
樊莉 电话:38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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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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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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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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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执法科
樊莉 温巧叶 电话:38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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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处罚听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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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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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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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分管主任
王敏 电话:3811980
归集执法科 樊莉 电话:38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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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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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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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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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电话:2688753
平罗管理部 刘旭 电话:6022162
惠农管理部 冯涛 电话:301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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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法规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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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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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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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执法科
樊莉温巧叶 电话:38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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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生效的处罚决定书,对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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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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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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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类职权
1.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批准事项办理流程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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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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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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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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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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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手机:13709563368
平罗管理部 刘旭 手机:18695207333
惠农管理部 冯涛 手机:139095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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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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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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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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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分管主任
向晓静 手机:13519567876
王敏 手机:18995262269
贷款管理科 叶金霞 手机:18095208511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手机:13709563368
平罗管理部 刘旭 手机:18695207333
惠农管理部 冯涛 手机:139095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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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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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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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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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审批委员会 梁庆
手机:1330952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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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做出准予贷款的决定;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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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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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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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手机:13709563368
平罗管理部 刘旭 手机:18695207333
惠农管理部 冯涛 手机:139095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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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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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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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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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管理科 叶金霞 手机:18095208511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手机:13709563368
平罗管理部 刘旭 手机:18695207333
惠农管理部 冯涛 手机:139095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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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借款人的使用和还款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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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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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期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优化办事流程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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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批准事项办理流程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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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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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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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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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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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手机:13709563368
平罗管理部 刘旭 手机:18695207333
惠农管理部 冯涛 手机:139095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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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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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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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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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执法科 樊莉 手机:13469565868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手机:13709563368
平罗管理部 刘旭 手机:18695207333
惠农管理部 冯涛 手机:139095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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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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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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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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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分管主任
向晓静 手机:13519567876
王敏 手机:18995262269
归集执法科 樊莉 手机:1346956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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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准予提取的决定;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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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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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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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手机:13709563368
平罗管理部 刘旭 手机:18695207333
惠农管理部 冯涛 手机:139095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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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取人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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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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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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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执法科 樊莉 手机:13469565868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手机:13709563368
平罗管理部 刘旭 手机:18695207333
惠农管理部 冯涛 手机:139095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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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取人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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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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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期限为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优化办事流程后手续齐全即刻办理,需要核实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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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事项办理流程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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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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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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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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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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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手机:13709563368
平罗管理部 刘旭 手机:18695207333
惠农管理部 冯涛 手机:139095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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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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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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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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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手机:13709563368
平罗管理部 刘旭 手机:18695207333
惠农管理部 冯涛 手机:139095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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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有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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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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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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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手机:13709563368
平罗管理部 刘旭 手机:18695207333
惠农管理部 冯涛 手机:139095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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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准予缴存登记的决定;不符合缴存条件的应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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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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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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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手机:13709563368
平罗管理部 刘旭 手机:18695207333
惠农管理部 冯涛 手机:139095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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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缴存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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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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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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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执法科 樊莉 手机:13469565868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大武口管理部)
祁斌 手机:13709563368
平罗管理部 刘旭 手机:18695207333
惠农管理部 冯涛 手机:139095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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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缴存单位缴存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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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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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定办理期限。优化办事流程后承诺手续齐全即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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