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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石嘴山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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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抓好我中心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体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宁建党字【2011】17号)要求,决定在中心广泛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现将活动内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风建设年”活动,要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紧密联系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以效能建设为突破口,以提高执行力为抓手,大力开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紧紧围绕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有效纠正住房公积金行业不正之风,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使住房公积金政风行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行风建设年”活动紧紧围绕“树行业新风,创优质服务,让人民满意”主题,整体推进住房公积金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我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排名。

三、工作载体和主要措施

一是开展“六查六看”活动。即:查行风意识强不强,看有无不重视行风的现象;查执行力强不强,看有无政令不畅现象;查办事效率高不高,看有无误事误时现象;查服务态度好不好,看有无生、冷、硬、横现象;查执法行为规不规,看有无执法不公现象;查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好不好,看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二是开展“领导大走访,为民办实事”活动。坚持以群众的评判为依据,以群众的满意为标准,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4月份,由中心领导带队.分赴三个县(区)开展住房公积金大走访活动。活动采取召开住房公积金服务对象和窗口行业座谈会,现场研究解决群众反映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检查自治区纪委、市效能办在2010年行风评议中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是开展“万人评行风”活动。树立住房公积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策于民。积极配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万人评行风”活动,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在社区居民评行风,让服务对象评行风,让公积金缴存单位评行风,让承办银行评行风,让社会各界评行风。采取问卷调查、“我为公积金行风献一计”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民意。把群众的意见作为住房公积金行风建设整改的突破口,把群众的诉求作为行风建设的新起点,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行风建设新目标,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

四是开展“领导联系点”活动。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中心领导与各县区管理部联系点制度,采取分工包干责任制,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是开展“评选服务文明窗口”活动。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开展“争当行业标兵,争创文明窗口”活动。8月份评选住房公积金文明窗口和文明标兵。

四、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1一3月)动员部署。召开政风行风会议,深入进行动员教育,全面安排部署行风建设工作,逐级签订政风行风责任书,切实落实政风行风责任。  

第二阶段(4一6月)整顿改进。认真查找住房公积金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自治区通报的具体问题。  

第三阶段(7一9月)建章立制。针对行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服务承诺、文明窗口、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  

第四阶段(10一12月)总结提高。召开总结表彰会,总结“行风建设年”经验成果,树立和表彰先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行风成果。  

五、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增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感。要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充分认识加强住房公积金政风行风建设在优化石嘴山市经济发展环境、规范行业行为中的作用,清醒认识政风行风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分析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危机感,牢固树立抓行风就是抓形象、抓效能、抓执行力的理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摆正位置,加强领导。  

成立“行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田小彪  

副组长:赵宗荣、向晓静  

成员:刘旭、祁斌、樊莉、叶金霞、冯涛、孙文才、赵玉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晓静兼办公室主任,成员刘旭、祁斌。  

2、抓住重点,突出难点,切实解决政风行风建设中的主要问题。认真分析影响政风行风建设的原因和症结,切实查找住房公积金行业和窗口存在纷薄弱环节,对服务态度不好,群众举报投诉的严肃查处,严格问责;要通过明察暗访、重点督办的方式,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提高不放过,在石嘴山地区评议位次不上升不放过。  

3、落实责任,奖优罚劣,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把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政风行风责任制,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督查、评估、考核、奖惩机制。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目标考核的内容,对评议排名靠前、社会反响较好的科室、管理部进行表彰奖励;对行风评议排名靠后的实行问责约谈,取消其在中心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切实做到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以严格的责任和奖惩机制推进住房公积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4、加强宣传,展示形象,努力营造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主动向人大、政协、纠风办汇报工作,听取建议,改进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行业的工作职能、服务承诺、整改措施、行风成果和为民办事的成效;要以积极热情的态度,良好的精神姿态,全面展示住房公积金的工作成果和工作亮点;开展争先创优,以扎扎实实的作风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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