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住房公积金队伍良好形象,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职工行为规范》。主要涵盖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职业道德规范》主要从文明服务、宗旨意识、群众意识、爱岗敬业、树立形象等五个方面对工作人员做了具体要求;《文明行为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群众时要讲究文明礼貌、热心周到服务、畅通投诉渠道;《文明形象规范》主要规定了职工着装、仪表、举止、挂牌服务方面的内容;《优质规范服务》则要求基层服务部门必须为办事(电话咨询)人员创造最佳办事环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当日事当日办结。
《职工行为规范》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在中心推广并使用的19条文明服务敬语和要求职工时刻谨记的21条服务忌语,对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效能建设上台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