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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石嘴山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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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管理部: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按照中共石嘴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全面依法治市进程的实施意见》(石党发【2016】33号)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创新,着力打造法治宣传工作品牌,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显著提升,全系统法治观念和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升,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各服务窗口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广大办事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维权的能力明显提高,努力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住房公积金工作重点,安排和落实好住房公积金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全面落实各项目标、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进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住房公积金工作各个方面,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执法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执法人员、办事群众等不同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领域和内容,以点带面,提升普法效果。

5.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及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全系统干部和广大办事群众例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和群众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学习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重要部署,宣传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施意见》精神,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全系统干部职工、群众的宪法意识。推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常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重点学习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用权等基本法治理念,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加强住房公积金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普法宣传手段和载体,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以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

(六)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实践相结合,使法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形成协同共建的工作格局。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开展公积金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形成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价值观和道德素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

(一)普法对象    

1.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窗口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与决策能力;着力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2.服务相对人。重点是对缴存单位职工、办事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3.社会公众。重点在帮扶社区、创城责任区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法律素质,增强其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工作要求  

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本规划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中心领导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例行法治、依法办事。要健全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年度不少于2次集体学法。把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中心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要抓好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健全完善执法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动学法经常化。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普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照法律维护权利,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注重加强“六城联创”法治环境建设,依法保障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各类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发展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一是加强普法宣讲。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选聘优秀法律人才,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宣讲活动。要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员作用,加强公积金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公积金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提高普法宣传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等组织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在学法守法用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守法好公民”、“道德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四是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将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住房公积金指标体系评价工作中。四是健全激励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继续组织开展法治故事宣传展示活动,展示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树立鲜活榜样精神,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示范带动效应,凝聚奋发向上力量、弘扬公积金行政执法正能量。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任务,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主题,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部门普法责任制。各科室、管理部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对执法队伍、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二是落实党组织普法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公益普法,与各类媒体合作播出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发布公益短信等,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发布预警提示,增强宣传效果。四是加强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立法修法过程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实现立法和普法过程的统一。同时,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深化基层干部对法条的理解和把握,促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创新工作理念,要更加注重培育法治信仰和弘扬法治精神;更加注重从住房公积金服务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宣传,寓宣传教育于服务之中。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社会组织的“法律八进”活动。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要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设立橱窗、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宣传设施,发布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信息等;通过咨询接待,法律服务热线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指导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及时发布法律法规权威信息和法治工作动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四是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 “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重点法律施行周年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强化宣传效果。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制定“七五”普法规划,下发全系统,并上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1.依据“七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

2.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根据需要组织普法工作自查、检查、抽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组织“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工作。

各科室、管理部要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六、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总结评议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制度,确定负责普法工作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保证法制工作人员到位。发展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

(三)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把法律知识的学习、考核和依法行政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职务任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执法人员应当接受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大力表彰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四)保障工作经费。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专款专用,为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五)加强工作宣传。大力宣传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普法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宝贵经验,同时,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住房公积金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附件: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七五”普法工作领 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2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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